首页 创业资讯 创业观察 奇思妙想 创业指南 商机荟萃 创业故事 专家点评 项目分析 创富之星 大学生创业 创业课堂 创业心得
  • 创业资讯
  • 创业观察
  • 奇思妙想
  • 创业指南
  • 商机荟萃
  • 创业故事
  • 专家点评
  • 项目分析
  • 创富之星
  • 大学生创业
  • 创业课堂
  • 创业心得
  • 你问我答
  • 创业论坛
  • 创业博客
  • 创业新闻
  • 政策法律
  • 创业项目
  • 风险投资
  • 【种苗质量纠纷冲突激烈(图)】假种苗纠纷

    时间:2020-03-13 06:52:02 来源:领袖创业网 本文已影响 领袖创业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种苗质量纠纷冲突激烈(图) 种苗质量检查 种苗质量的重要性

      种苗质量直接关系着收成,是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影响百姓民生、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种苗质量纠纷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涉及人数多,原告具有群体性。目前,农民大多分散经营,缺少专门的技术指导,选择种苗时主要根据销售方宣传或听从其他已购买种苗的农民的推荐,会出现成片购买同一类型种苗的现象。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往往涉及几十甚至上百户农民,群体性特征明显。

      二是调查取证难,矛盾具有复杂性。多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分散购买种苗时,大都没有要求种苗销售方提供正规发票,甚至连基本的票据也没有。当损失发生时,又不能很好地留下影像资料、实物等证据,明明受了损失,却面临举证困难。

      三是利益冲突深,主体具有对立性。种苗出现质量问题,严重的导致绝收,直接影响种植户一季甚至一年的收成,造成的是经济收入实实在在的损失。因此,农民和种苗销售方积怨深,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之前和解决过程中都容易出现非理性维权事件。

      四是考量因素广,解纷具有困难性。此类事件一般事前经村委会甚至政府部门协调,有的甚至有存在瑕疵的人民调解协议,这些都是司法必须考量的因素。而法院一旦调解不能,裁判就必须严格依据证据,很容易根据现有证据作出对种苗公司有利的判决,从而引起受损农户甚至社会舆论的不满。

      对此,东台法院建议:一是强化法制宣传,理性维权。利用广播、电视、现场讲授以及微博微信等形式,通过送法下乡、发放法律书籍等途径,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其懂得如何获取和保存证据等。发生损失时,及时通过消协投诉、当事人理性协商、起诉等途径,理性、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是强化行业自律,守信经营。要加强对种苗生产者、经营者的教育,让其守法、诚信经营,出现由于自己过错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赔偿。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成立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制定行业规程,加强行业自律。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惩治。农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强化监管力度,通过定期抽查、专门检查,对种苗的生产、销售、流通、种植进行密切关注。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对销售假种苗等行为严惩不贷,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共解矛盾。发生矛盾纠纷后,村委会、政府行政部门、司法机关以及消费者协会等各个组织应加强沟通、联系,注重调查,查清损失,争取调解协议的迅速达成,并保证赔偿款的及时到位。司法过程之中,要坚持主动司法,注重下乡调查及释明法律问题,争取案结、事了、人和。

    • 创业指南
    • 网上开店
    • 养殖视频
    • 理财
    • 政策
    • 技术
    • 致富视频